LH-XF-2/4/6T系列消防巡检设备,巡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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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湖北宜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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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连续运行规定
1、设备在消防状态下应能连续运行6h,各部件不得产生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2、文件中明确提出:巡检时发生消防事件,设备立即停止巡检瞬间启动消防泵,主泵故障时备用水泵自动投入运行,并发出声光报警。
3、巡检界面的中文汉化、系统抗扰动能力及消防设备的给水能力测试等功能,以保证遇到消防命令后瞬间启动消防水泵,完成消防灭火任务。
相关标准规定
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7.5.4条文解释明确提出:“消防水泵应定期运转检查,以检验电控系统和水泵机组本身是否正常,能否迅速启动。检验时应测定水泵的流量和压力,试验用的水当来自消防水池时,可回归至水池”。
2、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8.6.5条文解释明确提出:“为便于试验和检查消防水泵,应在其出水管上安装压力表和公称直径为65mm的放水阀。应定期检查消防水泵是否能正常运转,并测试消防水泵的流量和压力”。
3、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之9.0.4、9.0.11条文明确规定:
第9.0.4条文规定:“消防水泵或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第9.0.11条文规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
新版国家标准,即将实施
新版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即将实施,其中第11.2.3条明确指出电驱动消防水泵控制柜宜设置手动和自动巡检消防水泵的功能,自动巡检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巡检周期不宜大于7d,但应能按需任意设定;
2.自动巡检时,以低频交流电源逐台驱动消防泵,使每台消防泵低速(转速不大于300T/min)转动时间不少于2min;
3.自动巡检时,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一次回路中的主要低压器件给出不大于2s的脉冲动作信号,逐一检查该器件的动作状态;
4.自动巡检时,当遇消防信号时应立即退出巡检,进入消防运行状态;
5.自动巡检时,若发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并应有记录和储存功能。